蔡虹
提倡个人、政府、社会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教育费用是合理的,但对不同层次、不同类别的教育,费用分担方式应有区别,如义务教育,其本质要求是强制性、社会性、免费性,理应由中央财政承担全部费用,而目前却有法不依、违法不究,以致造成有些地区教育严重落后。因此建议今后以法治体系保障义务教育,实现起码的社会公平与初步的经济效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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